2021年4月,XX通过某电商平台购置了一部华为手机、XX付款后不久收到了X电子商务公司邮寄的手机。但XX发现,该部手机存在耗电快、发热严重的问题。此后XX通过电商平台客服与X电子商务公司反复核买该店铺出售的手机是否为全新手机,该公司均承诺其自身具有华为直供授权,出售的手机为正品行货,支持官方验货,多次郑重表示出售给XX的手机为未激活的全新机。为验证手机质量问题,XX将手机送至华为授权的服务中心检测,根据最终的华为终端服务检测报告,XX购置的该部手机已经于2021年3月激活。此后,XX继续与电子商务公司沟通退换货以及赔偿事宜,但公司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诿责任。沟通无果后,XX委托四川漫江律师事务所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