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7年陈先生等二十多位求职者从四面八方来到了成都寻找一份工作,后来这些年轻的求职者通过网上求职渠道找到了成都某科技公司,陈先生等人去面试后均被告知可以入职,但是在正式上班前会有三个月的岗前培训。同时公司做出保证,承诺陈先生等员工在培训结束后可以得到一份薪酬在3500元以上的工作,还有1000元的补贴等福利。陈先生等人欣然同意公司的条件,但是在培训开始不久后公司却突然告知每个员工必须缴纳两万元的培训费用。费用以公司分别以与员工的个人名义在一家贷款公司办理,贷款公司将钱打至公司账户,员工个人去还贷款的方式缴纳。迫于公司压力陈先生等人先后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但是实际的培训时间不足两个月,在培训结束后公司也未给陈先生等人安排工作,在培训结束一个月后公司就基本上人去楼空。在多次联系不上公司领导后,陈先生等人意识到可能被骗了,多接下来几个月陈先生等人通过各种渠道都找不到公司负责人,而且陈先生等人每月均需偿还贷款公司贷款,这对于无收入来源的陈先生等人来说是沉重的压力。后陈先生等人经多方了解后选择委托我所来处理该案件。
代理过程
在接受陈先生等人委托后,我所深感此事重大,立即组织律师团队开会研讨,综合分析了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内容和公司的培训情况。在了解到公司现目前的经营状况后,我方也和贷款公司处了解到跟多细节,包括贷款机构和公司之间的协议。梳理清楚案件脉络和证据后,我方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案情过程
经过我方努力,陈先生等人解除了与贷款公司关系,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对于以上结果,陈先生等人十分满意,并赞扬我司的灵活案件处理方式,办案过程并不只是考虑到结果。
律师的责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选取最佳的处理方式以最完美的结果呈现给纠纷双方。为委托人办好事是最基本的要求,让对方也满意才是我们始终追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