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7年7月未成年人杨某,伙同未成年人黄某、未成年人汤某因替朋友感情问题出气,对未成年的代某实施暴力殴打、威胁方式,抢走代某现金100元,事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无奈之下代某委托我们处理本案。
代理过程
在接到杨某委托后,我所律师认为第一本案杨某系未成年人,依法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被告杨某系初犯,并且事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最新,认罪态度良好,且积极配合被害人做好善后赔偿等工作。为其争取到了取保候审。
案情过程
经我方代理后,进入诉讼程序,法官全部采纳了我方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认定杨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睹,当场使用暴力、语言威胁等方式强行索取他人财产,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单被告犯罪时未满十八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又系初犯,时候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态度良好且当庭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对被告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对于以上结果,杨某均十分满意,并赞扬我所律师办案认真负责,专业认真,替其争取到了最合适的刑罚,并且承诺事后好好做人,认真反省自己的罪行,以后将成为一个好公民,遵纪守法不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