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钟先生的父亲在2014年因和同村的李某、陈某有口角,被李某、陈某故意伤害致死。后经法院判决李某和陈某分别承担了自己的刑事法律责任,并且分别向钟先生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计20余万元。但是在判决之后经法院执行局查明李某和陈某名下均无明确可执行财产,但是钟先生家庭较为困难,其母亲病重。故委托我所律师调查执行两位犯罪嫌疑人的财产。
代理过程
在接受钟先生委托后我所办案律师通过走访房管局,车管所、银行等多处机构调查无果后,我所办案人员也未放弃,到李某和陈某的户籍地去调查后发现李某在老家有一套可执行的房产,同时调查发现陈某尚有一笔七万余元的货款未收回,基于此情况经我所与执行庭人员多次沟通并和债务人确定该笔债务后,债务人某公司提前偿还了这笔债务。
案情过程
经我所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钟先生总计拿回了20余万的赔偿,大大减轻了钟先生家庭经济压力。
拿到有关债权纠纷的胜诉判决并不是最终的目的,及时需求专业律师介入后期执行程序,更有利于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