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来源:网络
作者:漫江律所
浏览量:2189次
时间:2019-06-04 10:34:04
摘要

租赁物因自身质量问题毁损的,承租人不担责。反则因租赁物自身质量问题毁损导致承租人遭受损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少付租金或不付租金,并赔偿相应损失。若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人还可以通过法院措施追偿。

如果要租赁出租人的物品时,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的,约定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赁费用。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如果租赁物因质量问题毁损,承租人要赔偿吗?

租赁物损坏,是承租人经常遇到的情况,如租车车坏、租房的家电有问题等,这种事情有时也是难以避免的。但一旦出现租赁物损坏,必然涉及维修及赔偿等问题。然而租赁物损坏的原因很多,不同的原因往往导致不同的人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租赁物损坏时常会引发赔偿维修纠纷。

使用过程中租赁物损坏的,由出租人负责赔偿维修。当租赁物损坏的时候,如果租赁合同有详细约定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该由承租人承担赔偿维修责任的由承租人承担,该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的出租人应尽快安排更换维修,以免产生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如果租赁合同无约定的,承租人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而是由出租人自行承担赔偿维修责任。

出租人应当在获悉租赁物损害情况后,及时安排维修,若因租赁物损坏造成承租人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承租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至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出租人予以赔偿。但租赁物损坏,并非都是出租人承担赔偿维修责任的,如果是因为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或未妥善保管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赔偿维修责任。

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出租人亦可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租赁物因自身质量问题毁损,承租人不担责。承租人在租用租赁物时,时常会租到残次品,以致租赁物因自身质量问题导致毁损的现象很常见。如承租人租赁汽车,在行驶过程中,汽车因自身存在质量问题而抛锚、自燃的事件时有发生,往往出现这类情况时,出租人时常倒打一把,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事实上,租赁物因自身质量问题毁损的,承租人不担责。反则因租赁物自身质量问题毁损导致承租人遭受损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少付租金或不付租金,并赔偿相应损失。若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人还可以通过法院措施追偿。

 

来源:网络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 ,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相关阅读

案件咨询

热点新闻

2018.10.09 55511人浏览
1、如果在开车时撞了什么东西,一定要下车查看检查,不能迳行离开。否则,如果一不小心撞到的是人,就算是逃逸,只要被撞的人构成重伤,司机负主责以上,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2、在小店或者某些娱乐场所摆放的游戏机,如果鉴定出来具有赌博功能的超过一定的台数,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3、高年级的同学欺负低年级的,只要用暴力或威胁手段,不管抢多少钱都要构成抢劫罪。4、没事不要打架,更不要随身带工具甚至刀具,一旦鉴定出来构成轻伤就可能变成故意伤害罪,就意味着你要赔上一大笔钱加上一个故意伤害的案底。5、别人在你开的宾馆房间内吸食毒品你可是会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的,当然更不能容留他人在自己家中吸食毒品!6、对于来历不明的物品要谨慎收购,多询问一下相关情况,如果明知是对方盗窃所得还进行收购,就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7、千万不要酒驾,千万不要酒驾,千万不要酒驾,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如果你服用了含有酒精成分的食物或者物品遇到查酒驾的交警,一定要事先说明,被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查出酒精超标了要立即要求复查血液酒精度。8、对于强奸罪,大家肯定都了解过一些,对于不满14周岁的小女孩,就算对方同意了也不能发生性关系,不然就算犯罪。但如果是14~16岁的小男孩因为恋爱而发生关系且情节轻微的可免于处罚。9、刑法里规定了亲告罪,分别是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这五种犯罪受害人告诉才处理,受害人不告诉的情况下即使司法机关知道侵害事实的发生也不予处理。。10、家里有人犯罪,你把他扭送或者劝说陪同到派出所也属于“自首”,是可以从轻的。11、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可能构成犯罪哦。《刑法》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2、不要以为随便什么东西都能卖,《刑法》中规定了非法经营罪,很多商品是需要许可和资质才能经营的,这些东西千万不要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去卖。无证卖烟、无证卖盐、开黑网吧、有偿删帖、信用卡套现、无证卖药等等,这些行为都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13、《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14、如果将资金出借给他人,借条上别不好意思写利息,月息2分及2分以内法律都是保护的,写得多的话,大不了超过部分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你不写,借款人届时不认可有利息那你就损失了。还有,借条两个字一定要加上去,借条和欠条并不一样。15、如果你有闲钱出借给他人,务必在对方落款的名字后面写上身份证号码,金额要大写,币种要写清楚,尽量所有的字都让借款人写,不要怕麻烦,写借条时的麻烦是为了以后的不麻烦。16、注意区分定金和订金。定金法律规定有双倍返还原则,而订金则没有,另外,定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而订金则只是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并不具备担保性质。17、医疗机构隐藏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或者伪造篡改销毁病历就诊信息等资料的,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有过错。所以,去看病就一定要保留票据、就诊卡等病历信息,发生医疗纠纷后要第一时间做病历封存。18、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单独实施单方法律行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例如10岁的小明买了一部iPhone手机,小明的父母就可以以此拒绝追认,买卖合同无效,在此提醒商家尽量不要出售价值较大的商品给未成年人。19、大家经常在电视购物节目中购买商品,其销售的商品消费者也是拥有7天无条件退货权的,无理由退货哦!但是定做、生鲜商品等除外。商家自收到退货商品7天内退款,退货费由消费者承担,有约定除外。20、在商店、餐厅等摔倒可以根据《消费者保护法》、《侵权责任法》向经营者请求相应赔偿。21、不要随便为他人的贷款、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更不能随便在担保人的地方签名。担保的成立生效很简单,但是后果很严重,一般情况下的民间借贷担保都属于连带保证责任,出借人可以不找借款人,直接找担保人要钱。 来源:法援在线(本文仅供交流学习 ,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2018.10.09 55511人浏览
       近日,河北省公安厅公布了唐山烧烤打人案的最新进展,很多朋友都在评论区和私信里咨询我,认为受害人的伤情评级太低,不合理。       问题关键点在于大家所理解的“轻伤二级”和司法领域上“轻伤二级”有很大区别。我非常理解大家看完视频后的愤怒,受害人被打得浑身是血,看上去都这么严重了,怎么才轻伤二级!       大家仔细看通报,当事人治疗在普通病房。只有非常严重的伤情才在重症监护室,当然并不代表普通病房就不严重了。伤情鉴定所依据的标准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鉴定中提到的“轻伤”甚至“轻微伤”,都可能远比大家以为的重。比如,面部轻伤二级认定标准,包括: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眼睑缺损;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等等。所以, 哪怕只是“轻伤”,都是达到“断牙折骨”的严重损害程度。而且“轻伤”意味着,可以追究行为人的“故意伤害罪”。       伤情鉴定有非常严格和细致的规定,也意味着刑事立案必须从严,如若不然,则会像以前的流氓罪,流氓罪的规定比较笼统,在实际执法中难以界定,把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定为流氓罪的可能性很大,最终受苦的也是老百姓。同理,在本案中,如果轻伤二级评级标准没这么高。那生活中很多的肢体冲突可能都得背上案底,如此,不仅会影响到某个个体的命运,甚至可能会牵连到整个家庭。       刑事立案从严其实是保护了绝大多数的社会民众的权益。希望大家理智冷静的去看待问题,我们既享受法律的保护,又接受法律的约束。法律本就是最低的道德要求。只要有人过线必将得到严惩!目前,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及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等,数罪并罚,这是大概率事件。对他们最后的定罪量刑,很有可能并不以这次伤人事件为限度,还要追究他们在过去这些年应当承担的罪责,最终的惩处很有可能会非常严厉。同时唐山市路北区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正在接受廊坊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事发地的派出所的相关民警也在接受异地监察调查。除恶未尽,还需要彻底查清:陈某志嚣张跋扈的背后,谁在给他们撑腰、壮胆?正义不能再迟到,让“雷霆风暴”来得更猛烈一些,还公众一片能安心撸串的朗朗天!社会和司法的进步不仅需要大家的监督亦需要大家的支持和理解,望诸君共勉。                                                                                                              左陈
2018.10.09 55511人浏览
端午到,棕飘香。每年农历五月初五为端午节,又称端阳节,是中国传统节日。在春秋之前端午节是祛病防疫的节日,后因爱国诗人屈原在此日殉国明志而演变成国人祭奠屈原,缅怀华夏民族高洁情怀的节日。在端午节当天,吃粽子、赛龙舟已成为国人习俗。每逢端午,家家户户,大街小巷都飘溢着甜丝丝的粽子清香。在端午佳节品尝粽子的同时,不知大家有没有关注过您所食用的粽子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关注过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呢?漫江律所在端午佳节来临之前,专门整理了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大家分享,让大家吃的安心,吃的健康。一、食品安全常识1、购买粽子时,注意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2、打开包装后,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4、任何食品需特别关注五个要件: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QS标志。二、什么是食品掺假、掺杂和伪造(1)“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如蜂蜜中加入转化糖,巧克力饼干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2)“掺杂”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钠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红砖木等。(3)“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物不符。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一般应由工商行政部门处理。对影响营养卫生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三、如何判别伪劣食品伪劣食品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人们在日常购物时却难以识别。《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以通俗易懂易记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防范,以期使伪劣食品因缺乏市场而退出市场。防范“七字法”:即防“艳、白、反、长、散、低、小”。一防“艳”。对颜色过分艳丽的食品要提防,如目前上市的草莓象蜡果一样又大又红又亮、咸菜梗亮黄诱人、瓶装的蕨菜鲜绿不褪色等,要留个心眼,是不是在添加色素上有问题?二防“白”。凡是食品呈不正常不自然的白色,十有八九会有漂白剂、增白剂、面粉处理剂等化学品的危害。三防“长”。尽量少吃保质期过长的食品,3℃贮藏的包装熟肉禽类产品采用巴氏杀菌的,保质期一般为7—30天。四防“反”。就是防反自然生长的食物,如果食用过多可能对身体产生影响。五防“小”。要提防小作坊式加工企业的产品,这类企业的食品平均抽样合格率最低,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事件往往在这些企业出现。六防“低”。“低”是指在价格上明显低于一般价格水平的食品,价格太低的食品大多有“猫腻”。七防“散”。散就是散装食品,有些集贸市场销售的散装豆制品、散装熟食、酱菜等可能来自地下加工厂。四、买到不合格食品如何投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当买到不合格食品后:(1)可以当场要求经营者退货,退货的同时可主动向工商部门12315机构和消费者委员会投诉、举报,以便追根索源,消除隐患,及时查处。(2)向经营者索取购货凭证、发票。(3)当场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工商12315投诉。(4)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要求经济赔偿,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最后,漫江律所提醒大家,大家无论是在端午佳节购买食用粽子等应节食品,还是在平日生活中购买食品,一定要关注食品安全,以免给您的健康和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018.10.09 55511人浏览
2019年5月5日、5月10日,由成都市律师协会青羊分会委派代表程志鹏老师两次莅临四川漫江律师事务所开展2019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对我所执业律师进行了现场考核。我所超过60%的执业律师分别接受并通过了程志鹏老师的单独考核。程志鹏老师严格按照年检程序,对律所业务档案、律师执业档案管理情况、党组织(预)设立、党员活动开展情况、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执业实施监督和投诉查处情况、统一收案收费、收费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规范律师事务所与其所聘用律师劳动用工情况、为本所聘用律师及辅助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情况、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参加执业培训情况、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和律师执业性质相称,办公场所满足服务的要求情况,是否有私自设立分支机构或办公场所的情况等八个项目进行了检查,并交流了执业过程中的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对我所执业律师、律师助理、辅助人员年轻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执业律师优秀的职业理念、勇于结合社会现状拥抱互联网的改革措施、先进的企业化管理方针、律师事务所坚定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整体领导,为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的辛勤奉献予以充分的肯定。本次考核过程中,程志鹏老师分别听取了合伙人会议主席昝伟、律所主任唐章涛、案件质量管理中心暨重大疑难案件处理中心主任卢莹、律师代表肖直清、周刚、秦仁康、郎布、侯情、谷海波等针对律师事务所年度建设工作或个人年度职业情况的汇报。通过本次考核,我所认真学习了成都市律协相关要求,认真听取了考核老师的指导意见,继续加强律师团队建设,加强标杆化律所管理方针,坚决服从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执业道德,服从律师协会监管、支持各级司法局、律师协会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律师事务所整体水平,为我国经济建设和法治进步作出贡献。